农林蚕试中部支场·
养蚕研究室长
(日)栗林茂治 如果在每1平方米叶面积上喷布有效成分0.01-0.1克的农药,病虫或杂草即可被防除,因此,农药确是毒性很强的化学物质。而我们饲育的蚕儿却又是在有经济价值的动物中对农药最敏感且抗药能力较弱的生物,所以必须采取严密的对策,解决好蚕儿这个命中注定的容易受农药毒害的问题。蚕儿被农药毒害,一般大多是由于给与附着或残留农药的桑叶所引起。现就有关农药在桑叶上残留及防止农药中毒的措施等问题简述于后。
一、农药的附着与残留 农药在桑叶上的附着和残留量,常因叶面状态、药剂的性状、喷药量、喷药方法及相距喷药地点的远近而不同,决不能一概而论,通常在桑叶上有目的地喷布农药的情况下,单位鲜叶重附着农药的有效成份的最大限量,可湿剂和乳剂约为50-100PPm,粉剂约为70~200PPm。在桑园外喷药,农药飞散附着在桑叶上的量则少得多,大多在l~10Ppm以下。
农药喷布在叶面上以后,开始仅仅附着在叶的表面,以后才慢慢渗入叶片的组织内,量也逐渐减少。为了达到防除病虫或杂草为害的目的,对农药要求附着在叶片的残留时间长一些,其理化性状稳定一些,而且在一般恶劣的自然条件下也不容易消失为好,事实上象图1表示的那样,由于各种原因,桑树喷布农药以后,农药的残留量是在逐渐减少的,最后直到桑叶完全无毒。
农药在桑叶表面残留期间,直接受日光、风、雨、露、气温等外界物理因素的作用所影响,以后,随着时间的后延,叶表面的腊层被溶解,农药便渐渐渗透入叶片的组织内,这时,残留的农药受外界条件影响渐少,而受叶内酶的影响渐增。农药在桑叶表面的残留状况很大程度决定于当时的气象条件,这时蚕儿的残毒期影响很大。同时,由于喷药后经过的时间不同,对蚕儿的影响也不同,一般以喷药初期影响最大,以后便逐渐减少;其次,不同剂型的农药,对蚕儿的影响是:粉剂大于可混剂,可混剂又大于乳剂。
附着在桑树上的农药,会随着喷药后经过日数的增加而残留量渐减,但不同种类的农药其残留量是大不相同的。一般距喷药时间越近,残留量减少越快,随着时间的后延,便逐渐减慢。
象桑树这种大叶型的植物,农药附着量虽然较多,但受蒸发和光化学反应等因素的影响消失也快,附着农药后其残留量逐渐减少的速度若与其他农作物相比,桑树算是最快的。
图2是分别选取农药毒性残留期短和残留期长的作为农药消失型的两极值,按对蚕儿不
受毒害时各自的残留量的大小以及喷药后经过日数的长短,用模式图来表示。图中残留量减少曲线达到对蚕儿无害时的残留量水平线时,其经过的日数,就相当于“残毒期”。曲线A、B属急减型,C、D属慢减型。由于到达对蚕儿不受毒害时的残留量不同,其残毒期也就不同。
象A剂那样,消失快,对蚕儿无毒害时的残留量水平也高的农药(如敌敌畏、链霉素
等),在蚕区使用是相当安全的,象D剂那样,消失慢,对蚕儿无毒残留量较低的农药(如巴丹、硫酸铅等)就不能使用。蚕区应该选用家A剂那样性质的农药,如果找不到能有效防治目的病虫害且性质接近A型的农药时,可选用接近B剂或 C剂性质范围的农药(如故百虫、马拉松、异砜磷等),并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注意使用时期和使用方法,以防蚕儿受到不良影响。 二、附着桑叶的农药对蚕儿的毒性残留期 喷药后,不论是效果好或毒性强的农药,都会随着时间的后延而残留量渐减,最后直至完全消失。象农药这种残留特性,尤其是要知道桑叶附着农药后到对蚕无毒害的残毒期,这是蚕区安全使用农药的前提,是十分重要的。要注意选用对蚕无毒的农药,或洽当地确定喷药的时期。已在桑树上喷农药的情况下,走出禁止采叶的时期是可能的。
表1是关于桑园喷布主要农药后到对蚕无毒害时所经过日数的一览表。表中对混合使用
农药的情况没有记载,但通常很少因混用农药而延长了残毒期,所以一般以单用农药的残毒期为准。
附着在桑叶上的农药会逐渐减少的主要原因前面已经述叙过,喷药后的气象条件经常变化,不可能严格地决定喷药后要经多少天才对蚕无毒。表1所示的无毒害日数是几个研究机关通过调查和许多的试验实例综合整理出来的,可作为一般条件下毒性残留期的参考标率。实际上应根据当时喷药后的气象条件等实际情况,有必要修正安全用叶期的日数。对
蚕儿无毒的天数巳满但还是有顾虑时,可取少量的蚕试食,待确认桑叶无毒后才供实际饲养使用是必要的。
农药的残毒除直接附着在桑叶外,象敌百虫或乙拌磷等内吸性药剂,若喷布在桑园土壤表层,其有毒成分会通过桑根吸收,转移到树干和枝叶,虽经较长的时期仍残留着毒性,从而给蚕儿带来恶劣的影响,故使用时必需注意。 三、农药残留在桑叶上对蚕儿的影响 给蚕儿吃下残留农药的桑叶会引起中毒,甚至致死,即使不死,蚕儿的体质和茧质都
会变劣,农药在茶叶上残留对蚕有害的最低剂量,依农药种类的不同有很大的差别。
象巴丹那样的剧毒农药,最低剂量约为0.001PPm,一般有机磷类杀虫剂约为0.01-0.1PPm,杀螨剂或抗菌的剂量多达10PPm时,给蚕儿吃下也没有关系。
假如蚕儿食下残留着有害农药的桑叶,按其农药的作用或特性等,就会引起维持生命的重要器官如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以及其他组织等等异常,生理机能被扰乱。依其生理障碍的程度,表现举动不活泼、不安、平伏、兴奋、痉挛、苦闷、呕吐、横转、缩小、毙死等中毒症状。在重症的情况下即使不死,也会发育迟缓,诱发蚕病,丝质变劣,产卵或生殖等异常,一般带来不良的影响。
最近由于彻底执行农药安全使用措施,虽然蚕儿被高浓度污染而引起急性中毒减少了,但是,大家又关心连续给予被微量农药污染的桑叶而引起慢性中毒。目前,在这方面的研究是相当迅速的,外观上不容易看到症状的轻微中毒,假如.反复发生依引起中毒的农药种类不同而产生慢性的累积的不良影响也不同,如发育经过延长,茧量减轻,产卵数减少,甚至还可能诱发软化病,茧丝解舒变劣。及生殖异常等特异的不良影响。象上述这些影响,一般不太明显,证实是慢性中毒也较困难,在养蚕生产中往往误作一般病蚕处理,当发现类似慢性中毒的异常蚕,其发生原因还不清楚时,常常即简单地断定为一般农药中毒的例子也不少。
蚕儿被农药毒害所发生的各种情况是相当复杂的,引起中毒的农药的种类也很多,有时还潜在着很短时间内就能使蚕儿全部死亡的危险,其根本原因是不注意农药的合理使用及给蚕儿吃了农药污染的桑叶而造成人为的灾害,这和一般的蚕病有所不同。同时,当已经感到农药污染桑叶的危险性,又不得不养蚕,或因发生农药中毒后而引起争执、担心,加上农药中毒又返复发生,从而导致丧失养蚕的信心,这就是农药祸害的特徽。
四、防止蚕儿被残留农药毒害的措施
蚕区不能使用危险性大对蚕儿产生不良影响的农药,宜使用对蚕儿安全,但对病虫害高效的农药。如果不给蚕吃下残留有害农药的桑叶,中毒是可以避免的,在养蚕的实际生产中,不可能等到查明桑叶是否残留农药后才求叶喂蚕,可以采取不会给蚕儿带来不良影响的喷药方法及分期分批地使用农药。并选用对蚕无害的农药,或选用到采叶时残毒已自然消失的农药。此外,还应注意在适当的时期,采用恰当的喷药方法等等。具体来说,农药种类、用药浓度、喷药量、喷药时期和施药方法这五个方面要互相协调。要选用对蚕儿低毒的农药,可是目前这样的农药种类很少,即使有,也存在防治病虫的范围窄,残效期短等缺点。
前面提到,在喷药当时;不论农药的毒性多大强度,都会随着时间的后延而毒性渐减,最后直至无毒。故蚕区使用最理想的农药不一定单纯是对蚕儿的毒性弱,相反,如图2的B剂,喷药后当时毒性强,但防止病虫害的效果显著,以后在短期内毒性便很快消失,象这种性质的农药应该多采用。河以预知采叶日期时,也可使用适宜的残效期长的农药。总的来说,要根据农药的作用特性和残留特性,既考虑对目的病虫害防治效果好,又结合预定的采叶日期,选用最合适的农药。
应注意掌握用药浓度或用药量,过量使用、乱用,不但不经济,而且对于象蚕那样的有经济价值的生物的不良影响或污染环境等等都会大大增加,甚至促使病虫害的抗药性增强,因此,只要能达到防治病虫害的目的,就必须把农药的使用量控制到最低限度。
关于农药的使用时期,要避免接近养蚕期或在养蚕期中,喷药后,要到预计桑叶上残留的有毒成分已自然消失时才采叶喂蚕(毒性消失的所需天数见表1)。为防农药飞散和流
失,喷药时宜选择没有强风或喷药后不致下雨的天气。
至于用药方法,要尽量减少农药向目的物以外的地方飞散,粉剂和乳剂等喷雾散布时,应尽量变成粒剂或大粒的液滴,喷口要靠近目的物喷布。此外,农药或制剂的改善、喷药器械的改良反喷药技术上下功夫也很重要的。
以上是蚕区安全使用农药措施上的注意点,为顺利地推进这一工作,使用农药方面和
养蚕方面的密切联系、事先协商以及使用农药方面的极积配合是不可缺少的。由于担心其他农作物喷布农药时可能飞散到桑园、蚕室,因此,从制订防治计划阶段到实施防治计划时,要很好地联系,互相配合,选择对蚕儿没有不良影响的时期,并做到桑园和其他的农作物同时防治。在养蚕方面难以反映有效防毒意见的地区,给予强有力的行政指导是必要的。
农药使用上的注意事项,对于农药使用者来说,应该并不会感到特别麻烦,可是农药是防治病虫或杂草不可缺少的东西,对象蚕这样的有经济价值的生物的毒性也强,也是一种污染环境等有危险性的生理活性强的化学物质。因此,在使用时必须万万注意确保安全。
作为养蚕方面的措施,要经常注意农药污染,在桑叶被农药污染的情况下,绝对不能对蚕儿喂给已污染的桑叶。万一蚕儿发生中毒,应尽快的查明原因,让蚕离开受毒的环境.并且不再接近这个环境。在很多情况下,蚕儿发生农药中毒以后,往往又会逐渐康复,因此,不宜过早地将中毒蚕丢掉,要一边让蚕室导人新鲜的空气,一边喂给良桑,进行适当的处理,争取被害蚕儿康复是十分重要的。
省蚕科所靳永年译自《蚕丝科学与技术》
[日] 20卷第7期22—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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