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 钱旭庭 茧丝绸生产一环扣一环,如果其中共一环节出较大问题,县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影响整个茧丝绸生产。然而,如果我们抓住了关键,解决了主要矛盾,其他环节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会迎刃而解。那么,我省茧丝绸生产存在着哪些比较突出的问题?矛盾的焦
点又在何处?该采取怎样的对策?我们试着去探析,寻求。
问题一,近几年来,国际国内丝绸销零市场行清一直看好,全国丝绸出口和内销分别以年均10%一20%幅度递增。我省丝绸销售行情也很好,1987年预计出口额达2.66亿,比1986年增长12.7%,1986年则比1985年增长14.8%;内销增长幅度更大,目前是供不应求。从整体
看,丝绸生产满足不了市场需要。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大力发展丝绸生产,这样,就带出了
问题二,自1978年以来,我省蚕茧生产年年稳步增长,1987年又一次创历史最高水平,预计产茧9.55万吨,比1978年翻一番,但仍满足不了丝绸生产的需要。要解决这一问题,须考虑从如何满足整个丝绸生产的需求出发。不然,就有了——一
问题三,由于丝绸生产前景可观,近几年我省地方和乡镇丝厂、绸厂不断兴起,目前,乡镇丝厂的缫丝能力已占全省的1/3,地方和乡镇绸厂的生产规模也相当可观。这些丝厂和绸厂的兴起和发
展,对我省的丝绸生产无疑是有力的推动。但是,也使茧丝供应的缺口更大。近年来,我省乡镇丝厂、绸厂每年要从外省购进20~3O万担蚕茧和大量生丝。1986年下半年以来,茧丝供和求的矛盾愈加突出,1987年出现了省之间、县之间、收购单位之间互相抬价收购蚕茧和白
厂丝的局面。要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仍是满足整个丝绸生产的需求。然而,我们有关部门的做法却是反其道而行之。这样,就带来了——
问题四, 1987年针对抬价收购蚕茧和白厂丝的局面。有关部门为了保证国营厂和外贸的需要,硬性采取了限价统死的收购措施。这样做,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派生出了许多新的问题。如:蚕茧价格本来偏低,实行限价,进一步打击了蚕农的积极性;统死,损害了地方和乡镇的利益,不仅影响了地方和乡镇发展丝绸
生产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地方和乡镇发展蚕茧生产的积极性。毫无疑问,限价统死的收购办法,严重影响了蚕茧生产。而蚕茧生产受到损害,那就离“满足需求”的距离更远了。
综上所述,我省茧丝绸生产的主要问题是
丝绸生产满足不了市场需求;蚕茧生产满足不了丝绸生产的需求,解决这些问题,须从发展蚕茧生产入手。这是一个常识问题,蚕茧生产是整个茧丝绸生产的基础,不发展蚕茧生产,就满足不了丝绸生产发展的需要;丝绸生产发展不了,就满足不了市场需求的增长。然而,我们的一
些做法和措施却在损害蚕茧生产,这种做法和措施还有一些例证。如1986年上半年,由于有关部门对国内外销售市场分析不够正确,没有积极去打开销路、而是大叫“茧丝库存积压”,
并采取了压价限购的做法,这种做法打击了蚕农的生产积极性,全省一下子毁桑树5万多亩。桑树是多年生作物,要恢复元气,需要好几年.
其实,不仅我们的一些临时性的措施和做法不利于蚕茧生产的发展,就是一些长期性的方针、政策和做法也不利于蚕茧生产。如蚕茧比价偏低,据杭州市调查,蚕茧生产每劳动日净收入低于粮食、茶叶等作物;又如蚕茧生产
一投入逐年减少;用于蚕桑生产的计划钢材取消;蚕桑专用化肥减少等等。
要保证我省茧丝绸生产逐步持续发展,须从发展蚕茧生产入手。而从哪些方面着手促进蚕茧生产的发展呢?本人认为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从战略高度认识发挥我省蚕茧生产优势对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的意义
根据沿海地区的特点,我省已明确了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经济战略方针。要发展外向型经济,首先要进一步发挥已有的优势,挖掘已在外向型经济中具有较大比重的项目的潜力。我省素称“丝绸之府”,丝绸出口已有很悠久的历史了,在目前,丝绸也是我省创汇拳头产品,1987年创汇占全省总创汇额的20%以上,是创汇最多的一项产品。浙江的白厂丝质量全国第一,在国际上信誉很高,具有很强的竞争能力。发展丝绸生产,扩大出口能力,对我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而蚕茧生产是丝绸生产的基础,其意义应是十分明
暸的。对我省来说,蚕茧生产是很明显的一大优势,既应该充分发挥,又的确是大有潜力可挖。我省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很适宜种桑养蚕;目前全省有桑园130万亩,110万户蚕农,蚕茧产量居全国第二;重点产区已有4700多年的栽桑养蚕历史,广大蚕农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生产、科研、教育已形成较完整的体系。蚕茧生产在我省整个经济中的地位,我省的蚕茧生产优势需不需要进一步发挥,发挥蚕茧生产优势对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的意义,这些都是需要有关领导进行认真思考的。并应从战略上明确蚕茧生产的指导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正确分析茧丝绸产销形势,通盘考虑并合理制定茧丝绸生产计划
从国际市场看,近几年丝绸销售量逐年增加,主要产丝国日本、南朝鲜茧丝生产逐年下降,印度、巴西
等国也上不去,只有我国丝绸出口逐年有所增加,这种形势对我国是极有利的。从国内市场看,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丝绸的需求日益增长,供应跟不上。我们积极发展蚕茧生产,从小处说,关系到尽快解决当前原料茧供不应求的问题;从大处说,关系到抓住国际市场有利时机,促进我国丝绸出口的扩大和持
续稳定增长,关系到满足国内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这是一个重大的战略问题,再采取过去捉襟见肘、杀鸡取蛋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为此,需要农工贸等有关部门联合起来,对整个茧丝绸产销形势进行调查分析,通盘考虑各个环节的衔接问题,合理制定茧丝绸产销
规划和当前各个环节的生产计划,力求配套。
三、理顺茧丝绸价格,合理解决贸工农利益分配
多年来,茧丝绸的利益分配,外贸最好,工业次之,农业最低。现行蚕茧国家牌价明显偏低,1986年收购蚕茧执行了国家牌价,全年平均每担蚕茧不到200元,冬季蚕农就开始
挖桑。前面还提到过蚕茧生产每劳动日的净收入低于其它大宗的农产品。农业得益少,蚕茧比价低,影响蚕农积极性,不利于蚕茧生产的进一步发展。为此,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如何做到茧丝绸之间利益合理分配的问题。日本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明确规定茧丝价格比例,茧本占丝本78%~80%。
目前,按国家牌价计算,我省的茧本仅是丝本的60%多。事情不是到此为止,现在丝的市场价已大大突破牌价和国家补贴价,而蚕茧价格虽有所补贴,但增长幅度远低于丝,实际上茧本的比例在下降。很明
显茧丝价格的比例,应使二者成正比例增长,才能调动农业方面的积极性。
四、增加蚕茧生产的投入
多投入才能多产出,要使蚕茧生产有一个较大的发展,必须增加投入。增加投入,一方面靠优惠政策提高蚕农的投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靠国家在财和物方面给予支持。在当前蚕茧生产远远跟不上丝绸生产
的状况下,国家给予大力支持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国家应基本保证钢材、燃料、化肥等生产资料的供应,加强蚕茧生产的基础建设,应拨出专门的经费,用于推广良种、良苗和先进技术。另外,丝绸出口所得外汇应按一定比例分成给农业,以便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促进蚕茧生产的科学化。
五、促进蚕茧生产的基地化发展
这一问题有三层意思。第一,我省土地少,发展蚕茧生产应首先积极考虑从老区挖潜力。老区生产水平高,产量比重大,如嘉兴、湖州两市多年来蚕茧产量都占到全省的70%左右。老区实际上是蚕茧创汇基地和商品基地。巩固和提高老区的蚕茧生产,对我省整个蚕茧生产的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第二,应引导外贸
由国营厂直接和蚕茧产区挂钩,建设原料茧基地,做到互惠互利。这样,既能保证满足外贸和国营厂对原料茧的需求,又能促进蚕茧生产的发展。第三,乡镇丝厂、绸厂的兴建和发展和应当地
的蚕茧生产配套,自己有原料基地,工业得利部分返还农业,形成一条龙生产。这样,既能缓和乡镇企业和外贸、国营厂争收原料茧的矛盾,又有利于这些乡镇的工业和农业同步发展
六、保护乡镇丝厂和绸厂利益,调动地方发展蚕茧生产的积极性
发展蚕茧生产的积极性有二点是我们必须认识到的,一是损害了乡镇丝厂和绸厂的利益,就会打击当地发展蚕茧生产积极性;二是乡镇企业对我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样,乡镇丝厂、绸厂对我省丝绸生产的
发展,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制定政策,采取措施,一定要做到不损害乡镇丝厂和绸厂的利益,做到与国营厂一视同仁。限制、卡压是不行的,应着眼于建设,如从给予技术指导,帮助改善设备工艺
入手,帮助乡镇丝厂和绸厂提高产品质量,以增强在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甚至进入创汇体系,打入国际市场。总之,保护乡镇丝厂和绸厂的利益,对蚕茧生产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转自蚕桑通报1988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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