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汇清
(湖南省蚕桑科学研究所) 湖南植桑养蚕已有2000多年的悠久历史。据有关资料记载,1933年为湖南蚕桑生产最盛时期,产茧4855吨。由于历史原因,1949年下降到60吨。解放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80年产茧2100吨,1984年产茧2850吨,为解放后的最高水平。1984年以后,由于种种原因,蚕茧产量逐年下降,1988年只产茧1940吨。蚕茧产量为什么下降?究其原因,主要是在恢复和发展过程中违背了商品经济的基本原则,蚕茧价格背离了价值规律,从而阻碍了蚕茧生产的发展。木文就我省蚕茧产量下降的原因,目前的形势及发展战略简述如下。
一、蚕桑产量下降的原因分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蚕桑生产在调整中,产茧量以年递增10%左右的速度发展,正在稳步发展的时刻,然而“化纤热”、“苎麻热”的强烈冲击,大有代替“纤维是后”之势。加之1979年以来,蚕茧一直未调价,与其它农作物的比价严重不合理,生产资料涨价,生产成本上升。在这发展与毁桑的关键时刻,有关部门大肆宣传失真信息:“蚕茧多了,蚕丝积压”,主张限制蚕茧生产,1985年中国丝绸公司提出降低蚕茧收购价,1986年初正式下文规定夏蚕茧和早秋蚕茧降价15%。我省虽未执行,但在独家经营的体制下,蚕茧收购价年年降低,每公斤鲜茧均价为:1981年3.35元,1982年3....24元,1983年3.05元,1984年3元,1985年2.86元,我省蚕茧价格远远低于全国平均价格。在蚕丝业生产内部,蚕农、商业、工业、外贸几家的利益分配也极不合理。出口一吨生丝1986在价格为2.6万美元,(现为4.8万美元)按3.85比率兑换,合人民币10万元,而收购工厂的出口丝每吨为5.9万元,外贸净赚4.1万元,工厂生产一吨丝需干茧2.5吨,以每吨10400元计,茧本费2.6万元,加工本费1.2万元,共3.8万元。工厂赚2.1万元。2.5吨干茧需鲜茧6.25吨,以每吨收购价3200元计算,共2万元,加收烘等费用每吨干茧1080元(2.5吨干茧烘烤费用共2700元),共计22700元,供销部门得利3300元。即每吨丝农民得茧款收入2万元,供销部门烘成干茧后交工厂为2.6万元,工业缫丝交外贸为5.9万元,外贸出口为10万元。由于农民生产原料茧的价值,不能用价格体现,因而蚕农认为种桑不如种麻,养蚕不如养猪,1985年出现了局部挖桑,1986年秋冬大量挖桑,桑园面积由1983年的12.6万亩下降到3.8万亩,产茧是由1984年的2850吨到1988年只1940吨。
二、形势分析
蚕丝历来就被誉为“纤维皇后”。做内衣时,光滑柔软舒适,不会发生人体污染,有关专家试验,皮肤有干裂骚痒症状者,内在用真丝绸,可以减轻,长期穿用可痊愈。做外衣时美观庄重,被誉为“珍珠之光”。蚕丝的这些性能,是由丝蛋白分子结构所决定的,目前人工无法合成。因而多种多样的人造纤维均无法与蚕丝媲美。1988年春季广交会上,丝绸产品成交额创历届新纪录,1988年3月在瑞士举办的巴塞尔国际博览会上,丝绸成交500万美元,丝类外商要货殷切,供不应求,1988年4月在沈阳市召开的全国春季纺织品供货交流会上,其中丝绸成交1.9亿元,比1987年苏州供货会增长36.4%。 1988年全年丝绸出口创汇16.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5%。
从我省丝绸厂的加工能力来看,我省现有21个丝绸厂,有缫丝机13280绪,织绸机1320台,按每台缫丝机20绪每小时缫丝定额125克,两班生产,全年可缫丝400多吨,需鲜茧4000多吨,而现有蚕茧产量不到一半。
从基础设备来看,全省有4个国营蚕种场,每年可生产20-30万张蚕种,拥有一座能冷藏50万张蚕种的冷库。而近几年来全省用种量只7万张左右,冷库和种场,没有充分得到利用。
发展蚕桑生产不仅能提高我省的经济效益,还能提高生态、社会效益。栽桑不与粮棉争地,山丘区山坡地栽桑可减轻水土流失;河滩地栽桑可减轻洪水冲击,路边、田边、屋前屋后栽桑可净化空气,减轻环境污染。
三、发展战略
(-)充分利用优越的自然条件。我省位于长江中游以南,五岭以北,位于108°47’-114°15’E和24°39’-30°08’N之间,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多年年平均降水量在1200—1700mm,雨量多集中在4~9月(为全年降水量的65~70%),年平均气温在16~18℃,无霜期270~310天,全年光能资源充足,年日照在1700~1800小时,为桑树生长和蚕的发育提供了优良的光、热、水的气候因子。全省宜桑荒地多,仅沙洲河滩面积就达300余万亩,为蚕桑生产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土地资源。
(二)巩固提高、稳步发展。为了满足市场需要,充分发挥丝、绸厂的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我省的蚕桑生产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要稳步发展。“七·五”期间护植桑园10万亩,产茧5000吨,本世纪末发展到20万亩桑园,产茧1-5万吨。为此,首先要巩固、提高、发展洞庭湖区蚕业基地,同时积极开发山丘区蚕业基地。“七·五”末期,重点抓好华容、澧县、浏阳、湘乡、桃源、安乡、汉寿等七个县的蚕茧生产基地建设。基地县要求每户植桑1~3亩,每个组10~20亩,每个村100~200亩,每个乡1000~2000亩,每个县1~2万亩,每亩桑园产茧100公斤以上,逐步形成一定的商品量和经济比重。
(三)多渠道流通。蚕茧生产,实行多渠道流通,是发展蚕桑生产的客观要求。近几年来,我省农业部门扶持一部分乡、村建立了一批收茧站、烤茧灶,实践证明,凡是供销部门有茧站,农业部门也建了茧站的地方,蚕茧价格比独家经营的高 20%以上。蚕茧是鲜活产品,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交售,否则就会变质受损。独家经营,往往掌握这一特点,进行压级压价,坑害农民。为了避免毁桑改种现象的再度发生,各级政府应鼓励其他部门扶持乡、村、自建烤茧灶,加工鲜茧,经营干茧,燕站与工厂直接鉴订产销合同,实行多渠道,少环节,打破独家经营的局面。多渠道流通时,应避免抬价抢购,严格执行国务院制定的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政策,由工商、物价、税务监督检查,同时收购部门应严格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提出蚕茧质量,确保蚕农和丝厂双方的利益。
(四)推广新技术。推广新技术,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我省现有蚕茧科技人员300多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号召科技人员到蚕区承包,抓好桑园培管、小蚕共育,严格消毒防病等工作,推广密植速生高产,鱼桑结合、立体桑园等成功的先进经验,建立良种桑苗基地,普及优良蚕品种,提高单产,提高茧质,提高经济效益。
(五)开展综合利用。开展综合利用,提高栽桑养蚕的经济效益。桑条可造纤维板,桑皮可以造纸,经过化学处理以后可以提取纤维素,制造人造棉,粘胶丝,桑枝、枯桑叶、蚕粪可栽培食用菌;桑椹可酿酒和加工饮料;蚕粪可提取叶绿素、三十烷醇;蚕蛹可提取蛹油,脱脂以后,还可提取蛋白、氨基酸、抗生素,可作医药、营养品,丝素可作高级化妆品。冬季可以利用桑园间作蔬菜、药材。养蚕以后可利用蚕室、蚕具发展养鸡、栽培食用菌。
(六)加强丝绸工业的建设。目前,我省丝绸工业的设备不先进,建议省里引进部分八十年代的先进设备,重点装备一、二家大型的丝绸企业,改进工艺,开发新产品,提高加工深度,尽快改变我省内外省出售原料茧和粗加工产品,而又大量向外省购进丝绸成品和湖绣坯料的落后状况。同时有计划的扩大现有丝绸厂规模和积极发展乡镇丝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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