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发展湖南蚕桑生产的建议

段幼聪  吴若云
(湖南省蚕桑科学研究所)


     我省蚕茧生产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1933年曾产茧4855吨。1949年下降到60吨,丝绸出口创汇627万美元。1984年桑园面积发展到13.6万亩,产茧2855吨,出口创汇100万美元。以后虽因“麻疯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1988年下降到4万亩、2005吨。但由于提高了蚕茧质量,改进了丝绸加工工艺和花色品种,出口创汇达1026万美元,成为全省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创汇过1000万美元的十大传统产品之一。
    湖南发展蚕茧生产的条件很好,如能把蚕茧生产纳入省内骨干创汇农业,积极扶持发展,力争到2000年时,桑园发展到15—20万亩,产茧1—1.5万吨,蚕农可增加茧款收入1—1.5亿元;可产丝1200—1800吨,出口创汇5000—8000万美元。将为湖南的四化建设和对外经济贸易作出有力的贡献。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湖南蚕茧生产需要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一)难逢的好机遇。现在世界的蚕业生产结构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战前垄断世界蚕丝生产与贸易的日本,1938年产茧28.22万吨,占世界产量的64.3%;产丝4.3万吨,占世界产量的76.16%。战后日趋衰落,1988年只产茧2.959万吨,丝6862吨,分别只为1938年的10.48%。15.96%;具有传统产业的南朝鲜,1976年产茧4.71万吨、丝5496吨。1988年下降到7000吨和1400吨,分别只为1976年的14.86%和25.4%。他们自叹其蚕业已成为“夕阳产业”,将继续下降,复苏无望。唯中国蚕业迅速发展,1938年产茧6.55万吨、丝4853吨,分别占世界产量的14.93%、8.6%。1970年我国蚕茧产量超过日本,1975年产丝量超过日本。1988年产茧39.44万吨、丝5.64万吨。其产丝量占世界的80%,出口量占世界的90%,绸绣出口量占世界的50%,垄断了国际市场,世界蚕业的轴心已从日本转移到中国,全世界人民的丝绸消费;大部份靠中国提供,要求我国发展生产有一个较长时期的持续发展。
     我国蚕茧产区过去集中在太湖流域,珠江流域和嘉陵江流域,即浙江省的嘉兴地区、江苏省的苏州地区、广东省的佛山地区、四川省的南充地区。但是进入80年代以来,这些地区的蚕桑生产逐渐减少,佛山和苏州地区的产茧量1988年不及1980年的10%,国内蚕茧产区也在开始转移,从转移的趋势看,工业发展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逐渐代替了蚕业,而工业发展较慢的地区蚕业生产方兴未艾,黄淮平原和“两湖”地区(洞庭湖、鄙阳湖)将成为我国蚕业新基地。中央有关部门已开始考虑黄淮地区和“两湖”地区的蚕业开发,为湖南蚕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极好的机遇。在这种形势下,湖南与湖北省谁首先挑起发展蚕业的重担,谁就可能获得发展洞庭湖蚕业的主宰权。
     (二)市场坚挺,产品畅销。蚕丝是一种与人体肌肉相仿的动物蛋白质纤维,具有优雅的光泽、柔性与染色性,良好的吸湿、排湿与保护皮肤的性能,给人以美观、庄重、舒适之感,被誉为“纤维皇后”,长期畅销不衰。宽二次世界大战前,世界最高生丝产量的1938为56457吨,经50年后至1987年产丝量为7万吨,增加1.3万吨,增长22.7%,平均年增长0.56%。而世界生丝的消费量1974—1982年平均每年增长14.8%,大大超过了蚕茧的增长速度。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蚕丝与合成纤维或根、毛、麻交织,相互取长补短,更为人们所喜爱。国际上一些专家预测,今后世界丝绸消费,每年将以5%左右的速度递增,到2000年时,全世界将消费生丝9万吨以上,丝绸销售市场十分广阔。
     从国内市场来看,1987年我国平均每人生丝消费量只4克,约合2.4寸绸。而当年全世界人平消费生丝10克,其中日本133克,泰国57克,美国28克,欧洲5国和朝鲜民主共和国26克,苏联17克,巴西13克,南朝鲜10克,印度7克。1986年我国内销绸8.5亿米,人平0.8米,但大部分是人造丝与合成纤维,交织绸,真丝绸很少。湖南常年市场销售绸缎2500万米左右,省内1986年自产绸缎只1600万米,其中真丝绸只156万米,用于出口后在省内市场供应的不足50%,大量靠外省支援。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穿着方面原来蓝、黑、灰棉布、化纤服装一统天下的局面已经打破,对真丝绸绣面料和成衣需求大增。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106个大、中、小城市居民家庭生活状况调查,1985年第三季度平均每100人每月购买绸缎6.04米,比1984年同期增长64.1%;购买绸缎成衣1.2件,比1984年同期增长2.4倍。据预测,今后丝绸产品在国内的消费量,每年将以10%左右的速度递增,如不加速发展蚕茧生产,国内市场将与国际市场争夺丝绸制品。
     (三)丝绸工业所需原料茧缺口很大。全省现有助家丝绸厂,其中几家有织绸设备。共有缫丝机734台,14680绪,年缫丝能力400吨,需原料茧4000吨,省内现有蚕茧原料只能满足50%。全省共有织机1852台,年织绸能力3000万米以上,因原料不足,实际产量也只 50%左右。为满足省内现有丝绸工业需要,省内蚕茧需增加一倍以上。
     二、蚕茧在创汇农业中的作用很大农产品的创汇效益,是反映农业生产水平的重要指标。目前我国创汇农业项目主要有畜牧、水产养殖业,蚕桑种养业,棉花、麻类、茶叶、果蔬、花卉等种植业,以及药材、生漆等自然资源。在这些产品中,其出口创汇总额和创汇效益,以蚕茧为原料的丝绸产品一直居首位,而且逐年大幅度上升。“五五”期间我
国丝绸创汇 21.4亿美元,“六五”期间达42.3亿美元,“七五”期间头三年已接近了“六五”期间的总额水平。其中 1986年丝绸出口创汇11.3亿美元,1987年13.4亿美元,1988年达16.5亿美元(见表1)。


    湖南农产品及其加工出口创汇额, 1988年突破1000万美元的项目有活大猪、冻猪肉、猪皮革制品、羽绒及其制品、罐头食品、大米、棉布服装、麻及其制品、茶叶、丝绸等10项。丝绸排列第10位,其创汇1026万美元(见表2)。


    发展植桑养蚕,开拓丝绸出口创汇,具有许多其他产品无法比拟的特点:
     1.占地面积小,创汇效益高。1984一1988年,全国成片桑园面积556.88万亩,只占全国1.5亿亩耕地总面积的0.37%,占经济作物占地总面积的2%左右。而丝绸出口创汇则占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创汇总额的6—8%,如1987年成片桑园506.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0.33%,当年全国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出口创汇总额为163.8亿美元,其中丝绸产品创汇占8.18%。预计到1990年时,丝绸出口创汇的比例将占10%以上。以0.4%以下的耕地,换取10%以上的外汇,其创汇效益十分显著。
     湖南目前蚕茧产量在全国还处于后进的地位,但每亩桑园的创汇额仍居省内各项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之首。据省经济作物创汇统计,1986—1988年,平均每亩桑园创汇179.75美
元,每亩芒麻只 47.77美元,茶叶只12.88美元,柑桔只5.25美元。1988年全省桑园面积4万亩,创汇1026万美元,平均每亩合256.5美元。而同年甚麻每亩创汇只35.12美元,茶叶12.63美元,柑桔4.9美元。这一年甚麻、茶叶、柑桔的面积分别为桑园的29.3、40和47.6倍,创汇总额只为蚕桑的4倍、2倍和61.4%。平均每亩创汇额只为蚕桑的13.7%、4.9%和15%。即一亩桑的丝绸创汇额相当于7.3亩苎麻、20.4亩茶叶66.6亩柑桔(见表3、表四),

发展植桑养蚕,是增加农业创汇的有效途径。
     2.商品率高,生产效益好。蚕茧的商品率一般在95%以上,是我国各项农付产品中商品率最高的项目。由于其商品率高,对价格的反应十分敏感,国家比较注意对其价格的调整和经济扶持,植桑养蚕的经济效益较高。我们根据省有关部门的资料,对1986年以来苎麻、水稻、烤烟、棉花、蚕桑等5项农产品的亩平产值和亩平纯收入进行了换算对比,以蚕桑的经济效益最高(见表5)。

以1988年为例,每亩桑国产值811.2元,水稻432.5元,烤烟319.2元。苎麻215.6元棉花198.5元。其比值如以蚕桑为100,则水稻为53.3,烤烟39.4,苎麻26.6;平均每亩纯收入蚕桑为601.9元,水稻134.4元,烤烟 121.5元、棉花81.5无,苎麻47.3元,其比值以蚕桑为100,则水稻只为蚕桑的22.3%,烤烟20%、棉花13.5%、苎麻只7.9%。
     3.丝绸加工再增值数额大。据丝绸工业部门资料,蚕茧级成丝、丝织成绸,其再增值数额很大。1986年我省每100公斤鲜茧平均收购价为323.4元,每100公斤鲜茧可缓10公斤生丝,丝值570元,增值246.6元。按60克丝织绸一米计, 10公斤生丝织绸150米,染整后内销每米绸价6元,产值900元,较丝再增值330元。料销绸每米价3美元,一美元以换3.72元人民币计,共折合人民币1674元,比丝再增值110.4元。综上所述,每100公斤鲜茧,经级丝、织绸、染整后出口,可增值1350.6元,为原料茧的4.2倍,对支援丝绸工业、促进出口贸易的作用很大。
     三、湖南发展蚕茧生产的有利条件
     (一)生态环境优越湖南地处中亚热带季节气候区,气候温暖潮湿。年平均温度在比
一18℃之间,年平均降水量为1200—1700毫米, 4- 9月降水量在70%左右,≥10℃有效
活动积温为5000-5800℃,年太阳辐射量92-115千卡/平方厘米,无霜期270-310天。气候适宜发展蚕桑生产,具备亩产桑叶2000公斤以上,产茧150公斤的生态条件,中国蚕桑区划认为:湖南属于我国蚕业最优生态区之一,可与杭嘉湖地区相媲美。
     (二)宜桑面积大全省蚕桑生产70%以上,集中在洞庭湖地区,该区有近300万亩湖
洲,200万亩内湖边地和几千公里沟渠、残堤尚未很好开发利用。至少可种桑50万亩,产茧
2.5万吨以上。现有桑园立地条件好、产虽量高,平均每亩桑园产茧50公斤以上。如澧县官垸乡蚕桑总场二分场,用荒洲植桑250亩,1987年亩桑产茧达到153公斤,亩桑产值
1852.94元;1988年亩桑产茧达175公斤,亩桑产值1818.3元,家家养蚕致富。1986—1987年,津市市渡口镇新湖村新扩桑1000亩,当年亩桑产虽42.8公斤,亩桑产值突破500元(含桑园间作收入)。
     另外,我省湘、资、沅、澧四水上游山丘地区的溪河滩地和洲土宜桑面积达150多万
亩,还有大量田埂、河堤、边地等零星空坪隙地,可植桑养蚕,发展蚕桑生产的土地潜力很大。
     四、发展规划与措施建议
  根据国内外市场对丝绸的需要和当前蚕茧生产发展的机遇,结合我省社会、生态、经济条件,我们认为只要从现在起认真切实抓,在全省现有4万亩桑园、年产茧2005吨,创汇1026万美元的基础上,实现创汇5000—8000万美元是完全可能的。具体实施分两步走,第一步1995年桑园面积发展到10万亩,产茧7500吨,产丝800吨,创汇4000万美元;第二步2000年桑园发展到20万亩,产茧1-1.5万吨,产丝1200-1800吨,创汇5000—8000万美元,实现以上目标,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商品茧基地,实行集约生产。
     蚕桑生产是纯商品性创汇农业生产,必须建立一定规模的商品生产基地,才能充分发挥商品生产的优势。又因蚕业生产经济是多层次的复合出口创汇商品经济,蚕茧基地应成为农工贸合一的统一体。以实现蚕茧的高产量、高质量、高效益的三高为目标,争取多创汇,支援四化建设。这样的商品茧生产基地,便于对生产实行统一规划和领导,便于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和进行经济扶持,加快把资源优势和产品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和经济优势。形成综合性的商品生产能力,收到事半功倍的经济效益。
     要快速建立和提高基地的生产效率,必须引导蚕农走集约化、专业化生产的道路,采取百、干、万的模式,择优在重点组、村、县发展蚕桑生产。即一个村民小组植桑上百亩,产茧过千担一个村植桑上千亩,产茧过千担;一个乡植桑数千、上万亩,产茧过万担;一个县建立几个万担乡,产茧数万担。在发展地域上,应着重巩固、扩大洞庭湖区蚕业,使之成为湖南创汇蚕业的主体生产基地;同时,积极发展湘东和“四水”蚕区,使之成为新兴的优质蚕茧基地;并重视发展湘西自治州地区的马桑蚕生产,建立马桑蚕茧皮绢纺原料基地。
     (二)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加快蚕业现代化建设。我国蚕业生产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日本上茧率达95%、茧民率25-26%,出丝率18—19%,每生产100公斤茧所需劳动时间为227小时,其中栽桑40小时,养蚕187小时。我国四者平均指标分别为80%、22-23%、12-13%、600小时。其主要原因是蚕业现代化科学技术水平较低。必须大力推广现代蚕业先进科学技术。1.积极选育和推广良种,加强蚕种场和桑树育苗基地建设,实行良种良法,逐步实现良种区域规范化;2.以省力、优质、高产、低耗为中心,改革栽桑养蚕技术。普及密植速成高产桑园,实行化学药剂除草,采用小蚕片叶立体育、大蚕茶桑有、简易蚕台育和自动上簇等新技术,加强蚕的病毒病、细菌病和桑萎缩病综合防治,合理调整养蚕布局,降低蚕桑生产用工,提高产量、质量和经济效益;3.更新蚕茧收烘和丝绸加工工艺与设备,提高丝绸产品的竞争能力。
     (三)开展立体蚕业经营。1.发展立体桑园。在桑园中合理间种菜、菌、花、药及其他动物养殖等多项生产,以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利用较少的成本,发挥多种技术的交织效能,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2.推广复合养蚕。利用蚕室空闲时间,在蚕室中栽培香菇、木耳,变蚕室单一养蚕为多途利用;3.广泛开展桑果、桑皮、菜根、桑枝、冬桑叶、蚕粪、蚕蛹、蚕蛾等蚕桑付产物在工业、医药、食品上的综合利用,通过递级深加工变废为宝.实现多层次增值。
     (四)完善管理服务体制。在理顺蚕茧生产管理和蚕茧流通渠道的基础上,以基层蚕茧收烘站为轴心,在搞好蚕茧收烘工作的同时,进行蚕业技术服务和蚕种、蚕药、蚕肥、上具经营服务,结合服务搞经营,搞好经营促生产。
     (五)进行经济与物资扶持。对蚕茧基地县的培劳、扩桑和蚕种场建设,应给予必要的贴息或低息贷款扶持反蚕药、蚕肥支持,促进基地尽快建成、投产、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