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 稳定发展蚕茧生产


张作林
(华容县蚕桑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县是本省蚕茧生产的主产县之一,近年来在苧麻热的冲击下,面积和产量都在逐年滑坡。1989年成林桑园只剩5285亩,产茧量只有509.7吨,占我县最高年产茧量的44%。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发(1990)4号《关于加速发展蚕茧生产的通知》下达后,对我县振动很大。2月9日田副县长刘鹿鸣同志主持召开了蚕桑生产领导介组成员会议,在认真学习省政府文件的基础上,讨论回顾了我县蚕桑生产发展的经验教训,认为我县当前蚕桑生产的发展,具备了“六有”、“两合算”的有利条件。六有是:一有优越的地理环境;二有一支过硬的技术队伍;三有上万名熟练的专业蚕农;四有一大批养蚕致富的专业示范户;五有全年可养蚕5万多盒的蚕房蚕具;六有各级政府与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两合算:一是,与其他在产品比较,蚕茧价格适宜、稳定,经济效益合算;二是与办其他乡镇企业相比,投资少,风险少,不愁销路。在此认识基础上。决定从今年起稳定发展我县蚕茧生产,尽快实现省政府对我县蚕茧生产任务的要求。今后,县政府发出了华政发(1990)7号通知,要求尽快把我县建设成为蚕桑基地县。目前全县对省、县两个文件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落实。
     一、组织落实
     调整充实了县蚕桑生产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刘鹿鸣同志任组长,农委抽一名付主任与县供销联社一名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工商局、粮食局、农业银行及县农业局经作股、供销社培植股、茧丝绸公司等6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固定3人组成办公室。处理小组日常工作。7个基地乡(镇)相应建立了蚕桑生产指挥机构,配备了专职蚕桑培植员,定岗就位,并分别签订了责任承包合同。
     二、政策落实
     为了有效、积极、稳步的发展我县蚕茧生产。除了全面贯彻省政府对基地县的优惠政策外,我县还相应作出了有关补充规定。
     1.蚕茧收购。蚕茧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实行保价金额收购,实行优质优价,按质论价,不压级压价,消除蚕农的后顾之忧。
     2.蚕茧经营。确定由县茧丝绸公司经营蚕茧。坚决取缔二道贩子,严格打击外县抢购的行为,确保蚕农正当合法收益。
    3.化肥奖售。除省里安排一公斤鲜茧一公斤标准肥奖售兑现外。县里对每亩桑园再安
排生产用碳镀指标100公斤。
     4.粮食补助。县里确定除收购鲜茧100公斤,补给蚕农经销粮稻谷指标 200公斤之外,并对专业桑场(组)五保户的口粮,按临近村用粮水平一并解决。
     5.蚕种供应。根据省农业厅(1990号通知精神,经县政府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由县农业局委托县茧丝绸公司经营,按省规定价格,直接开票到用种单位,不得再加价和转手经营。
     三、资金落实
     今年,在资金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县里作了两项资金投入:
     1.去冬今春新扩桑园4876.26亩,共需苗木资金411867元,由农民自筹50%,县有关部门帮助解决50%。
     2.春季蚕农购买化肥需资金9万元,由县茧丝绸公司贴息4个月。
     四、面积与产量落实
     按照省里要求,县政府已作出了“八五”发展规划,到1994年时,全县桑园面积发展到1.5万亩,产茧1200吨。其中1990年计划产茧600吨,较1989年增产17.7%,并落实到了乡、村。同时,组织五人分五个小组,对全县有蚕桑生产的15个乡(镇)、43个场(组)的桑园进行了逐一检查,核实了全县共有桑园10598.07亩,其中成林桑5285亩,幼林桑436.81亩,新扩桑4876.26亩。确定井港、新河、宋市、鲇市4个乡(镇)的7个村中 12个专业组的 1053.6亩,为优质高产示范基点。示范点要求上茧率90%以上,亩桑产茧 125公斤以上。为了作好今冬明春新扩和更新老桑园等基础工作,今年已嫁接桑苗270多万株,其中:普通桑苗250万株,湖桑7号3万株,湖桑197号11万多株。计划从今年起通过3年努力,全县全部用湖桑7号和湖桑197等良种桑来新扩和更新老桑园。
     五、技术落实
     全县技术队伍今年计划增加到30人以上。桑园面积200-500亩的专业桑切配备专职蚕桑培植员一人,500—1000亩的配备2人,1000亩以上的配备3人。到目前止,到位工作的已达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