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蚕桑科学研究所
各级蚕种繁育需严格执行蚕种生产技术规程和湖南省蚕种质量检验办法,接受省主管部门的督促检查。现根据我所各级蚕种生产实况,对有关生产技术质量提出规定如下。
一、保证品种(系)纯正
各级蚕种繁育应把严防品种混乱,确保品种(系)纯正作为提高质量的基础。从出库催青、收蚁饲育、上簇制种、浸酸浴消、装种补种等各个阶段,都要严格把关,严防品种(系)混乱。
(-)各级蚕种在繁育出库前,必须认真考虑各品种间的收蚁、上簇、化蛾制种的先后时间安排,并将蚕室(簇室)、工具(蚕箔、蚕网、蚕筷、鹅毛、薄膜等)、劳力等配套定位,落实到品种。工具使用,原原种定品种定区专用;原种、普种定品种使用。
(二)原种散卵催青,在催青架同一边的上、下层架位上,只准放一个品种的散卵。母种、原原种在见苗蚁前,应做好包种工作。
(三)各品种从催青室发到蚕室收蚁时,只能放在该品种的饲育室扫除苗蚁、感光收蚁,每个收蚁组和技术干部,一天内只参加一个品种的收蚁操作,对同一天收蚁的其它品种,技干只做指导,不参加具体操作。
(四)各级蚕种所有标志、标签、蚕种纸和蚕种盒的品种章等,均按品种系统进行辨色,中系品种或以中系为母体的统一用红色;日系品种或以日系为母本的统一用蓝色或黑色。
(五)原蚕区的原蚕户,不准同时饲养除指定的原蚕品种以外的品种及杂交种。
二、种茧质量调查
种茧品质优劣,直接影响到蚕种质量和次代蚕饲育成绩的好坏,各级种茧都必须按照蚕种生产质量检验办法进行严格检验,合格后方准制种。
(一)种茧调查时间与方法:老蚕盛上簇后春季第7一10天、秋季第6一8天。一般化蛹率达99%以上进行种茧调查,室内应保持23-24℃,干湿差 2一3℃,不能直接在种茧上补湿。随机抽取代表性样茧,除薄皮烂茧外,其余各类茧都应参加抽样,原原种以蛾区为单位,原种以饲育区为单位,普种以饲育批为单位进行调查。死笼死调查:原原种全区调查;原种每个饲育区调查样茧200颗;普种每批一般抽样茧3公斤以上,死笼茧抽样茧400颗,蚁量不满50克的饲育批样茧可减半。双宫茧死笼茧单独调查,原原种、原种的双宫茧经死笼率调查后,一律淘汰;普种的双宫茧,死笼率未达到淘汰标准的,可并入大批制种。原原种种茧调查安排如表1
(三)原种以上种级入选区标准:应贯彻以生命力为纲,匀整度为主的原则。母种入选区的各项成绩应优于全批的平均水平,全茧量区间开差必须控制在0.l克以内,区内个体开差控制在0.2克以内;原原种全茧量蛾区间开差为0.2克以内,个体开差为0.3克以内。母种茧层量区间开差为0.03克,个体开差应控制在0.04克以内;原原种茧层量应控制在全批平均成绩的95%以上。原种全茧量以饲育批的平均成绩为中心,区间开差以0.2克为范围。
(四)严格选茧:各级种茧应贯彻茧期选择重于其它各期选择。原原种区选重于个体;原种以个体为主,区选为辅。严格选除薄皮茧、畸形茧、穿头茧、特小茧、绵茧、尖头茧等一切不符合该品种性状的茧。原原种一个蛾区的选茧率超过60%时,该蛾区不能留种。普种的选除茧率,春期不低于3%,秋期不低于5%。种茧调查合格后才准削茧制种,对生种多的品种的早熟蚕、茧、蛾必须淘汰,不能制种。
三、微粒子病检查
(-)迟眠蚕预查
各级原蚕收蚁时,必须按照不同种级的繁育要求,进行分区收蚁饲养,原原种以蛾区为单位,原种以定蛾公分区为单位,普种以公分区(或张)为单位,进行收蚁饲育。全所统一对迟眠蚕进行预检。
1、各级原蚕每龄按饲育区,在大批蚕提青止桑后,从青蚕中袋足弱小蚕5头以上入袋(严禁随便检蚕)密封袋口,作为当龄预检标本送交检毒室。龄中如发现病蚕,应随时送检。
2、迟眠蚕送检时,按表6必须认真填写送检单。原种以上种级送检l-4龄的各龄迟眠
蚕,普原蚕送检1一3龄的迟眠蚕。不管任何种级的原蚕饲育区,凡同一饲育区漏检两次的,一律淘汰不能制种。
3、各级原蚕饲育单位,必须在接到检毒室预检无毒的通知后、方准并区饲育、制种。
4、凡新引进的蚕种(非本所生产的)必须进行卵,苗未蚁、l—4龄各龄迟眠蚕、早熟蚕、苗未蛾等全方位检查。
5、迟眠蚕送检样品需在温度29℃,湿度90-95%的高温多湿环境中培养l-2天后方可镜检,镜检时必须对号人孔研磨,每一样本至少观察5个以上的清晰视野。一个单位的一个
龄期的迟眠蚕检完后,按表7填写好迟眠蚕检验登记表存档。

(二)母蛾检查
1、袋蛾标准:原种以上各种级蚕种以蛾袋号对蚕种张号逐蛾对号全部袋蛾检毒。普种原则上袋足总制种母蛾数的20%样品(袋每天投蛾产卵连纸张数的20%张数),但必须包括始末天的母蛾,始末天制种量在10张以下的,必须全部袋蛾检毒,50张以内的按总数40%袋蛾检毒,50%张以上的按20%袋蛾。
2.母蛾保护:
①各组(原蚕区)制种开始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袋蛾、收集、翻晒等保护工作,制种结束后负责清点,按顺序捆扎,并填好组别、种级、品种、数量送交检毒室。
②在母蛾自然死亡后(或7天后),用65.5℃为中心,最高不超过71℃进行烘干处理,严禁高温急烘。
3、磨蛾镜检:
①检验时,先检夏秋用种,后检春用种,先检普种、原种,后检原原种和母种。
②母种按品种(系)实行单蛾对检,原原种实行双蛾对检。
③原种每张分成四孔磨蛾,集中离心沉淀,每张种点四点对检,每点至少观察三个以上的清晰视野。
④普种先抽取样品蛾的二分之一蛾数(必须包括制种始末天的母蛾在内)进行镜检,每张种蛾数分四孔磨蛾,要求同原种,如二分之一蛾数发现有毒时,全部样品蛾都必须进行镜检。
⑤按规定,原原种毒率不满0.1%为合格,原种不满0.2%为合格,普种不满0.4%为合格。但我所历史上,母、原原、原种均应保证绝对无毒,如发现有毒蛾或怀疑蛾等,该张蚕种必须全张淘汰烧毁。母蛾检验后按表8、表9填写检疫登记表存档。

四、几项技术规定
(一)各级蚕种必须严格按用种期别难时杀蛾,一般即时浸酸种产卵时间,从投蛾到收蛾为10小时,冷藏浸酸种12小时,春用种不得超过14小时。交配室、产卵室温度要求保持在24一25℃之间,干湿差2.2一3℃,不准超过25℃以上的高温和干湿差3.3℃的干燥环境。
(二)蚕种纸按品种系统盖清品种章,蚕种要求产附良好,卵色一致,良卵率高。对于普种产附不满70%,良卵率不满70%的,以及不按时收件、卵色不一、不受精卵多、蚕种纸喷水、品种混乱、纯对卵等等,凡具备其中一项者,冷库有权拒绝入库。
(三)当天收蛾的蚕种,必须在当晚12时前按规定要求插架、穿种送保种室保护,并随架填好送种清单。晚上12时后收蛾的蚕种,在蚕室自行保护,次日晨送交保种室。
(四)良卵率及装种量。
1、普种,春制春用种良卵率要求达98%以上,春制夏、秋用种和秋制越年用种良卵率要求达97%以上,如良卵率已合格,但达不到99%的,要以同批良卵数补足到100%。每盒种装良卵数2.5万粒,重量不少于12.5克。
2、原种,原原种的每蛾良卵数、良卵率等必须按各品种的合格标准选留。原种改制散卵时,春制夏、秋用种入库前,应把转色不齐的,每蛾良卵数少于200粒的严格剔除后入库,浸酸出库时再进行复查。春制春用种或秋制春用种在浴消前,先行剔除每蛾产卵数少于200粒和不受精卵多、死卵多以及不符合该品种卵色的卵圈。原种散卵盐水比重的云层卵必须淘汰,良卵率要求达98%以上,并用同批蚕卵补足到l00%。原种散卵装种标准,中系品种每张装良卵数不少于14000粒;日系品种每张装良卵数不少于14500粒、重量不低于7克。
(五)各级蚕种孵化实验:
春用种在3月中旬进行,对每个种级的品种均以张为单位进行以下调查:①蚕种点青、转青情况②1一4天各天的收蚁量,分别计算实用孵化率和总孵化率;③单位收蚁量,母种、原原种单蛾收蚁量,原种、普种单张收蚁量;④、原种、普种的各品种每克蚁蚕头数;⑤母种、原原种的每蛾和原种、普种的每克卵良卵数、良卵率、死卵数、死卵率和死卵类别等的调查。

春制夏秋用的各级蚕种、每一批次浸酸后,必须留足一张(盒)的蚕种作孵化调查。
(本文由许斯魁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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