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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桑蚕品种审定小组
为了加速我省蚕品种换代的步伐,提高蚕茧生产、蚕种繁殖及丝绸工业的经济效益,根据1993年全省蚕桑生产会议确定的任务,从1993年起,安排省蚕桑科研所近年选育的夏秋用斑纹双限性四元新品种“限1.秋丰B×限2.
854B”(简称“1.丰×2· 4B”)参加全省秋蚕期
的新蚕品种区试鉴定,鉴定周期为1993—1994年连续两年,以目前我省夏秋蚕当家品种“芙蓉×湘晖”为对照种。各项区试鉴定工作均按全国桑蚕品种审定条例和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
实验室小区比试鉴定任务由省蚕桑科研所养蚕研究室承担,湖南省津市市缫丝厂负责丝
质试缫鉴定。农村生产区试鉴定,以桃源、澧县、
汉寿、津市市为鉴定基点县(市),每基点县(市)。
选定4—5个养蚕农户进行多点重复饲养出试。
为了全面了解新蚕品种繁育性能及其品种性状,由省蚕桑科研所养蚕研究室负责试繁。通过两年的区试鉴定和蚕种试繁工作,为正确评定新品种在湖南推广应用的前景,提供了全面的依据。
一、鉴定结果
1、实验室鉴定
通过1993年和1994年两年早秋蚕期鉴定的成绩表明“1.丰×2.4B”的虫蛹率和对照种相仿,万头产茧量和万头茧层量明显高于对照种,分别高12.6%和14.02%,单茧丝长达
1063m,较对照种长131m,解舒丝长814m,较对照种长46m,其它各项丝质成绩优良,符合国
家审定标准(见表1)。
2、农村生产区试鉴定
通过1993-1994年两年的早秋蚕期区试鉴定,新品种盒种产茧量达31.78公斤,比对照
种高21.25%;盒种产值高25.67%,50公斤桑产茧和50公斤桑产值分别较对照种高
13.40%和17.55%,全茧量和茧层量均超过对照种,茧层率净高0.83%(见表 2)。
3、蚕种试繁一
(1)一代杂交蚕种试繁
1994年在湖南省蚕桑科研所养蚕研究室开始成批量试繁。春期饲养“1.丰”和“2.4B”
原蚕蚁量共40g,制一代杂交种736盒,平均克蚁制种18.4盒,比同期在同一繁育小组饲养
“芙蓉”,和“湘晖”原蚕蚁量共40g,平均克蚁制种量多3.9盒。中秋期饲养“1.丰”和“2.4B”
原蚕蚁量共90g,制一代杂交种1062盒,平均克蚁制种11.8盒,比同期同室饲养“芙蓉”和
“湘晖”原蚕共40g,平均克蚁制种量多2.2盒
(见表 3)。
(2)原种试繁
1994年在湖南省蚕桑科研所养蚕研究室试繁原种,饲养“限1”、“限 2”、“秋丰 B”、
“854B”原原蚕蚁量共12克,制原种192张,平均克蚁制种16.0张(见表4)。
二、概评及小结。
1、夏秋用新品种“1.丰×2.4B”通过参加连续两年的实验室和农村生产区试表明:该
品种体质强健,茧大、产茧量高、丝量多、丝长长、丝质好。与我省目前夏秋蚕当家品种“芙蓉×湘晖”比较,盒种产茧量高21.25%,盒种产值高25.67%,解舒丝长达800米以上,各项丝质成绩优良,符合国家审定标准。
2.1994年试繁“1.丰”ד2.4B”源种及其一代杂交种的实绩表明,该品种的繁育系数显著高于“芙蓉”、“湘晖”。尤其是四元均具有斑纹限性的特点,在各级蚕种繁殖过程中,蚕期实行雌雄分养,可以免去蛹期雌雄鉴别,有利于节约制种用工,减少伤蛹,提高雌雄鉴别的准确度,
保证彻底杂交,提高蚕种质量。原种系杂交原种,生命力强,种场原蚕饲养容易,繁育系数高,有利于降低种场成本,提高蚕种生产能力。
3、全省区试鉴定结果表明,“1.丰×2.4B”是一对杂交优势强、综合经济性状优良,且蚕种繁育系数高的夏秋蚕斑纹双限性四元新品种,可以在全省扩大试养,逐步推广。
199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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